发布时间:2014-06-04 15:36:50
点击数:143650 次
111万家事业单位迎来新的用人制度。
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不过,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接下来人社部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处分、申诉等规则,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考核规定、竞聘上岗规定,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能进能出近年来,事业单位试点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三是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四是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公开招聘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机制,核心是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
目前,公开招聘包括统一招聘、单位招聘、选聘等方式,都要经过笔试环节。最容易引发不公的往往出现在面试环节。
《条例》的出台,意味着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开始建立。今后,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
“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相对以往的录用方式来说,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竞争性的选拔方式应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当然也有一些不端的事件被披露出来,像‘量身定做’、‘萝卜招聘’因为权力干预而破坏公平竞争的个别案例,在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之下,这些问题往往也会得以纠正。”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公开招聘或考试的制度,对解决黑箱操作、关系用人或权力用人的问题,是一个有效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平性。
如果在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也有相应的程序要走。
按照《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要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考评,拟聘用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名单。
防聘任引发涨薪聘用制作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从2002年开始实施,经过逐年提高,目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已经超过90%.“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聘任制的重点在于事业单位的去行政化,但目前部分事业单位聘任制试点的主要动机却是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薪酬增长空间。浙江义乌市首批5名聘任制公务员年薪不低于30万元,就引发公务员涨薪的讨论,说明民间对此有一定的疑虑心理。
“实行聘任制,本身不会导致普遍涨薪。以前有的单位在推行绩效工资和岗位聘任制过程中,相对于以往较低的基本工资,辅以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其中有些人员的薪酬会有所提高。但聘任制与岗位相连,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获得高级别的聘任,所以不可能实现普涨。而且事业单位内部对高级别岗位的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胡仙芝表示。
而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条例》提出“激励与约束结合”。
按照《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聘任制并不等于马上涨薪,如果聘任上岗,升了岗位和级别,可以有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上涨,但这是需要个人作出多年的努力……聘任制可能跟绩效工资挂钩更多,不会造成普遍地大幅度提高薪水。”胡仙芝告诉记者。
据悉,接下来人社部将研究制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申诉办案规则》,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考核规定、竞聘上岗规定,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