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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再下一城

发布时间:2014-05-12 14: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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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从2014年起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国企利润收取比率经历多次调整,再一次调整引来广泛关注。“比例应该如何确定?”“全民享受红利的时代是否到来?”等成为热门话题。

 

比例如何确定?

 

改革开放以来,对国企实行过免交利润,逐步过渡到按照不同的行业实行免交、过一段时期进行调整的办法逐步提高上缴利润的政策。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经济研究处经济学博士冯立果表示,利润调整的间隔过长,而且调整的比例也过小,严重不适合我国国情的需要。

 

“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在很多行业民营企业无法与国企竞争,国企永远不缺钱,是银行追着屁股给钱,或者一旦缺钱,政府给,使得民营企业与之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带来的后果是技术无法快速提高,生产力无法大发展。”冯立果强调。

 

事实上,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如何确定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有各的说法。

 

著名经济学家厉无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国企上缴利润要有标准,根据市场的情况做出规定,国企赚了钱,有一部分是留作继续发展用的,作为投资的;一部分钱分配,员工劳动要分配;还有一部分上缴。

 

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看来,国企利润收取比例应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来分别确定,不能一刀切。

 

此次《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中明确表示,自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具体而言,第一类中国烟草总公司,上缴比例提高到25%.第二类为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垄断经营行业上缴比例提高到20%.第三类包括钢铁、汽车、运输、其他资源行业等上缴比例提高到15%.第四类包括军工、航天航空、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等比例提高到10%.第五类为中储粮和中储棉两家公司,利润上缴比例为5%.

 

对于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利润上缴的比例要考虑到国有企业的发展,要从实际出发,不应该硬划一条线。

 

对于上述比例,高明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垄断企业不应该提高利润收取比例,自然垄断企业国际通例是不盈不亏,类似盈亏平衡,所有这块如果收了就意味着利益转嫁;对竞争性的企业来讲要考虑积极性的前提下适度调整;而对于储备粮这种典型的公益性企业,不应该收取;对于金融企业,独资的金融企业可以收,而且应该提高一定的比例;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要慎重,因为上市公司国家股东不是唯一的股东,必须把其他非国有股东一视同仁的,同股同享、同股同利。”

 

“对资源类企业,尤其稀缺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利润应该全部上缴,从而降低其过度开采的动力,否则社会经济就不能可持续发展。”高华明说。

 

国务院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部部长王志钢则分析称,国企增加上缴红利是应该的,中央提出目标后,各地都在研究如何落实。

 

全民享受国企红利?

 

实际上,国有企业是国家从全体纳税人手中收上来钱,委托给政府进行投资,成立的企业。根据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投资收益应上缴给其权力所有人,即全体国民。

 

冯立果对记者表示:“在法定意义上,国企就是全民所有,其税后的利润除留作自身发展外,应绝大部分上交国家,而不是绝大部分自留。”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扩大上缴范围,已成共识。

 

“此次调整,有利于增加国库收入,可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可实行对赤贫公民和低收入家庭的免费医疗制度、豁免贫困学生的高中到大学学杂费、增加治理环境恶化经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冯立果告诉记者。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央国企上缴收益惠及公众比例偏低且一直以来为大家所诟病。

 

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数据显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058亿元,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仅65亿元,占比6.1%,虽然这一比例在2014年提高到13%,但是占比依然偏低。

 

在高华明看来,目前的事实是国家享受红利而不是百姓,但应当是百姓。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应当是国民福利最大化,不是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国有资产增值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全体百姓受益,因为百姓是最终股东。“单纯地收取利润没有用,它只到了国家手中,百姓是不是受益了还需要进一步改革。”高华明强调。

 

倒逼改革

 

国企担负了促进国计民生发展的重要角色,“但是,现有的政策,给了国企过多自由分配的权利。”冯立果指出。

 

“目前的体制是公众很难受益,现在我们没有一个通道去反哺百姓反哺公众,要想办法通过改革,理顺体制让百姓最终受益。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是国企改革的一个步骤,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高华明表示。

 

据财政部418日公布的2014年国有企业首季的经营数据显示,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5337亿元,同比增长3.3%.同时,财政部预期,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后2014年收取央企税后利润1414.9亿元,较2013年大增36.1%.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提高国企利润分配率可强迫国企改革,令他们真真正正为公众服务。

 

而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也表示,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将倒逼企业通过深化改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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